論文摘要:靈驗的顯現

丁仁傑:由象徵結構到社會結盟,一個關於漢人民間信仰文化邏輯的理論性初探,頁167–214,刊於瞿海源主編,《宗教、術數與社會變遷(三)》,台北:巨流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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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建立在觀察祭祀習俗中的父系社會結構,提出理論演繹性的分析(即沒有經驗材料作為依據,可能就是不打算處理經驗證據?原來學術論文可以這樣搞)

漢人社會靈魂不滅想法下,人死之後還會有持續的陰間生活,且由父系子孫繼續在陽世祭拜,學者提出「父系社會結構」與「超自然系統」之間有「相互定義」與「相互再生產」的原則,這一個動態互動被學者簡稱為「結構化」。

系統的兩端:父系社會結構 — — 超自然系統

(經驗場域下)結構化的兩端:尚未被結構化的「鬼」 — — 已結構化的「神」

兩個場域:經驗性場域(人,背景是父系社會結構) — — 超經驗性場域(超自然界,背景是超自然系統)

學者談到了鬼如果沒有在生前人類的時候被納入父系社會結構,在死後就會變成鬼,但如何結構化?學者提出四種進程,再於類型後提出「結構化的定義」。

  1. 第一種進程:死亡 — — 祖先 — — 家神(此處結構化在於案例類型是以男性為代表)
  2. 第二種進程:死亡 — — 祖先、家神、行業神同時存在的多重身分(過世前夕即被五府千歲扶乩指示死亡為文曲星修成正果)
  3. 第三種進程:死亡 — — 長期的鬼 — — 祖先(冥婚新娘在當地媽祖做主成為女神)(女鬼附身成為仙姑)
  4. 第四種進程:死亡 — — 家鬼 — — 家神 — — 神(一歲夭折女兒死後三十年,經村廟主神謝府元帥告知,該女鬼已經可以晉升為「小娘」,並經過郭家子孫「做靈驗」的方式一路成為具有家神性質的地方大眾信仰)

所謂結構化,是指生存時處於父系譜系的裡面還是在外面,以第一和第二進程來說,因為都是男性,死掉會短暫成為寄居家中的「家鬼」(也就是祖先),但是第三和第四進程都是女性,死掉後只能是鬼,除非她在生前已經被結構化成為在宗族內有地位的人(自然是結婚或是被神明指示轉世)

以上是論文前半部分,處理具有排他性(即背景為家)的鬼或者是祖先(家鬼)的轉變模式,而在論文後半部分,則處理不論是否以家為背景,單純就「靈驗的顯現」而使祖先得以成為神的結構關係。

下面我簡述分類:

(一)互動性靈驗顯現:超自然與人長期的互動(我們民間常見到的還願就是這一個類型的例子),也包含超自然社群與超自然社群的結盟。依照互動模式在細分三種

  • 模糊曖昧性交互:有應公類
  • 正常交互
  • 後交互:限於成后、成帝等級的信仰

(二)社會集體性的與神結盟:強調以社群為單位,如神明會發展成社區信仰。

(三)做靈驗:讓人感受到靈驗,以收驚、問事、拜斗、安太歲等方法,讓人能夠感受到靈力,反過來說唯有參與在集中,靈力才能顯現;越大的參與則有越大的靈力。

結論

一、

重提超自然系統與現實生活系統之間,存在互相循環性定義,人們得以劃分出秩序與無秩序的場域,並無秩序的場域受到受父權結構的定義,而被(再)生產出來。作者提出再生產是來自於Feuchtwang提出的對比轉喻性(Metaphoricity),我稍微修改後簡單轉述「人類要透過製造一個場域,來讓現實世界得以再現於那個場域之中,以達到社會再生產的結果(整個行為叫做對比轉喻)」。

二、

提示巫術在中西方認知的差異,但共通點都在於靈驗觀,形式或觀念的差異是來自於文化。

三、研究限制

1.提出的分類屬於理想類型,不見得能符合經驗現象(他在一開始就說這是理論推演,真的是卸責乾淨,但看下來也不是沒有貢獻?)

2.漢人社會的靈驗也包含對物體的崇拜,如石頭公、月老等等,沒有討論到自然神的人格化,只討論到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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