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中世紀的城市

目前我主力閱讀的還是在中世紀中期的歷史,也是我第一個專研的中世紀歷史時期,為什麼呢?第一是因為中世紀前期的梅洛文嘉王朝沒什麼太大的發展,政治上正處於剛脫離羅馬控制的時期,內部非常紊亂。其次是因為多數史書在談論中世紀會直接從加洛琳起算,也就是從八世紀開始,那麼五世紀到八世紀之間的三百年大概就是整個中世紀一千年的前期,所以加洛琳之後我直接區分為中期。

中世紀的起點有很多種說法,有人說是西羅馬滅亡,但也有以封建制度來起算的,總之既然學界對之有這麼多看法,我就自由放飛將中世紀以3+4+3來區隔前中後了。

脈絡

這一本書就是在談中間的4個世紀裡,從8世紀起到12世紀裡,城市怎麼從無到有被誕生出來,他首先交代了八世紀時歐洲的貿易狀況,以及當時經濟的基礎建設呈現什麼樣子,並延續說明九世紀商業一度衰落的原因;往下走講到十一世紀商人開始崛起的狀況十二世紀隨著商人和農民互動與貿易速度加快,成為一個難以阻擋的城市化趨勢,最後談到商人對於歐洲文化的影響。

比利時的布魯日是中世紀的運河交流中心之一
比利時布魯日 Bruges 童話小鎮的經典樣板 — WILHELM CHANG 張威廉

背景

西元476年羅馬帝國被滅亡。

西元751年加洛琳王朝統治法蘭西,中間一度易主給卡佩家族的人,幾次交替後不再異動,成為卡佩王朝。

西元9世紀起,全球暖化加劇,物產豐導致人多,人多協助統治階層鞏固權力,間接促成莊園經濟與封建制度形成。

本書內容

  1. 日耳曼入侵並沒有阻斷經濟,蠻族人延續羅馬的商業活動,並以法國南部的馬賽作為國際大港,直到被穆斯林阻斷生機才退回農村經濟

作者從羅馬帝國的分區開始談,常識上也是區分東西兩邊,東部文明比較優越且經濟程度高許多,在四世紀紡織工業聚集在敘利亞和小亞細亞,因而敘利亞是帝國東部的中葉與運輸中心。

作者雖然強調帝國範圍與區域差異,仍然認為海洋才是羅馬的關鍵,羅馬人把地中海當作是內海的心靈圖像,被蠻族人拿去做為是偉大的借鏡,因而急於爭奪海洋的權利,但蠻族人不是想要貿易,而是想要安定下來,所以羅馬帝國殘存的文明透過教會、語言反向的使新的統治者被迫接受,造成蠻族人羅馬化,也可以說羅馬文明蠻族化的現象。

這些新的城市都沿用舊城市的名字與制度、並且在西羅馬最後的教會,其實每個主教管區都相當於一個(羅馬時期的)城市,以至於六世紀之後城市一詞具有主教管轄的城市與主教管區的兩個含意。他們並且保留著十人團這樣子行政司法結合的特殊制度,在內部的經濟活動是:每座城市實際上是各個農村買賣貨物的集散地,因而勉強撐得上是有一個商業發展,但作者強調這仍然是農業性質的。

除了經濟之外,貨幣也連帶地承繼了羅馬制度,配合著拜占庭(東羅馬)貨幣的更改,法蘭克諸王的貨幣制度也更改,可見歐洲內部貿易的存在;也不僅是貨幣證據,貨物本身也呈現出內部流通的經濟,隨著金銀、陶瓷、絲織品的國際貨物,其中最大的一種是人類(即奴隸),直到九世紀末,法蘭克王國們內部都一直存在,對薩克森、圖林根(德國地區)、斯拉夫地區的蠻族人所發動的戰爭提供了很多奴隸貨源。

不過上述的海洋梅洛文嘉王朝(AKA墨洛溫王朝)隨著七世紀中葉,穆斯林往地中海推進,而讓馬賽的海港商業衰落,九世紀曾經最繁盛的普羅旺斯則變成最貧困的地方。不僅南面有穆斯林,北面還有諾曼人(翻譯:這是一個統稱,基本上就是北方來的各類人種),兩邊海岸都臨危受難的狀況下,加洛琳王朝的商業就顯得不海洋,在海岸線也只有臨時組成的船艦可以防守,並不能攻擊。

因為海洋商業被迫取消,轉換成國內的農業商業,此時所謂的市場就變得更退化成為食物消費市場,而國內的黃金往外流動導致黃金數量不足,廢除了金硬幣,改為銀幣制度,且單位貨幣的購買力減少為三十分之一。國力下降又加上新建的市場都配置一個鑄幣所,導致貨幣更加凌亂,市場經濟最終疲軟無力。

這時候就開始了負向循環的經濟狀況

  1. 商品流通減少→貿易稅收下降→國家沒錢→只好找貴族來當官,但是所謂的貴族基本上是羅馬遺留的大地主→成為封建制度的起因之一。
  2. 7世紀起修道元數量大增,得到許多捐款與土地,成為各地的大領主。
  3. 世俗大領主與大領主教會的土地分為領主自耕與農民租地,因為沒有生產更多的動機導致農村只有交換經濟的模式而已。
  4. 遙遠東方的俄羅斯,因為地處巴格達和拜占庭的郊區,所以雖說能夠靠征服當地的村莊來維持生計,但是商業貿易的接近性導致斯拉夫人得以利用,而成為當時的商業中心。只不過斯拉夫最後被佩切涅格人所截斷,和加洛琳王朝一樣,變成了另一種經濟,只是斯拉夫人從商業積極轉向農業,而加洛琳王朝則是從梅洛文嘉的海洋商業消極變為農業。

2. 城市:軍事機構和他保衛的村民(十世紀前)

總之到九世紀的西歐,經濟能力下降,王國的控制力下降,也間接導致了地方的諸侯(伯爵本人)成為了行政中心,城市只剩下宗教作用,當時候的城市也只是一個堡壘為中心的辦公區域,伯爵遊走於各領地的堡壘,實際上常駐的統治者則是教會的主教們。教士從4世紀起享受了司法和稅收的權利(這往前一點的歷史追溯,也正因為如此,當時教士人口膨脹,許多軍人透過成為教士的方法以躲避賦稅,導致教士多數是軍人而具備戰力,卻也讓原本的軍人被蠻族傭兵取代,得以讓日耳曼人在羅馬境內合法居住),進一步提高主教地位,而從七世紀起,成為了實質上的領主。

隨著管理事務越多,權限就越來越多,因為國家沒有掌控力,教會法庭開始審理許多民事案件,也延伸出警察權得以管理市場。主教領土可以是在城鎮裡面,一般來說是長方形,有圍牆、塔樓、城門,邊長在四五百公尺左右,內部有耕地,因而成為許多人躲避諾曼人的地方,裡面居民有騎士和、教士、一些打雜的人,一般人則住在城堡之外的農地上面。此時的城堡是軍事機構,有的是本來就是堡壘,有的是由教會發展出來的,但作者提到無論如何這時的城堡一點也沒有城市的意義,只是人們聚集和躲避的地方而已。

3. 城市:商業從這裡長出來

在十世紀法蘭德斯的絲織品品質好,被運送到東邊並得以與拜占庭絲織品並肩,貿易懸在這一條線上,在991-1002年間,倫敦商品的通行稅清冊中佛蘭爾德爾是外國首位的經濟單位。這個貿易吸引了斯堪地那維亞的北方人(AKA諾曼人),當然他們也想要在氣候更宜人的地方生存下來,透過北海的活動加入了東西兩邊的貿易路線;同個時期我們也會遇見十字軍東征,是因為人口的大量膨脹做為後台,但是作者沒有提到的還是農產增加與農業技術、農業制度的改變造成的間接影響。總之在十世紀的時候,消費與需求開始大漲,讓佛蘭德爾地區開始活躍起來,到了十二世紀商業已經不是農村的剩餘所形成的經濟活動,而是反過來主導著農業與其他手工業發展的火車頭,在此狀況漸漸地活化古羅馬的城市,並開啟了勞動自由化的契機。

3-1 關鍵在於商人從哪來?

面對商業與城市,其基礎人力叫做商人,可是商業來自於哪裡?作者提出了這樣的疑問,他說其並非修待院採買經濟的人們,而是從威尼斯的經商水手發展出來,並在人口增長的背景下,越來越多人離開土地去過流浪的生活,但是農奴的小孩還是農奴,變成他們到了一個商業市鎮之後有著商業市鎮的社會地位,卻也有原生的農奴身分。這些成功的商人,因為沒有人知道他們的農奴身分,因而成為第一批西邊誕生的商人,加入了商隊,有商隊本身的規章,船舶必須結夥才能航行,不然容易受到劫掠。這樣的合作組織也表現在基爾特(gild)AKA行會或是漢薩(hanse),商隊將商品一同賣出,並統一按照股份比例來分配。這些人不受到土地分類,而是由能力取決於他們的財富,只是社會地位還是偏低,受到教會的反對,被所有人視為是外鄉人,也當然沒有人知道他們實際上是哪歷來的。

當時候的法律凡是無法證明哪裡的人,就只能以自由人對待之,但又怕他們危害社會,故政府還是得以審判他們,只是他們不需要負擔領主和領地的審判權(因為一個領地會有不同審判權,比方小領主和教會可能都有權力);也因為商業習慣慢慢形成,而出現了習慣法,並通用於各商人聚集處的地方。

3.2 嚴格意義的城市:滲入舊城並溢出

商人的貿易需求造成商人必須進入舊的城市(就是堡壘與受保護的人和其領地領民的那一整塊),但漸漸地內部無法再容納新的商人,顧在外部建立了商人區,這一個地方即是郊區(suburbium)/新堡(novus burgus),或者是在荷蘭和英格蘭地區稱之為港口(portus)意思是用牆圍起來的倉庫,在十二世紀的時候有的新堡已經把舊堡包圍起來,並逐漸的為了自己生命財產安全,將新堡外圍從木牆改換為石牆,而在新堡的居民11世紀得到了市民(burgenses)的稱號,而舊堡的名稱稱之為堡壘居民(castellani)或者是營地居民(castrenses)。

新堡最初的居民是長途商人、搬運工人、因為聚集經濟而過來的工藝人,我們就得回顧一下,原本加洛琳的經濟是自給自足,但等到威尼斯和法蘭德斯等貿易市鎮的興起導致不再需要自給自足了,那麼就可以做到城市和農村互補的經濟模式。

3.3 商人要安穩,城市就要有自治

其實新堡是建立在舊堡之外的,但舊堡在傳統上就是教會或是羅馬遺民大領主所有,教會其實是很不滿領地被商人佔據,但商人很可能是附近居民轉職而來的農奴/農民,為了避免被原本的領主抓到而帶回,他們需要有一套法律保障他;他們的小孩有龍生龍鳳生鳳(partus ventren sequitur)的影響,也勢必是農奴,於是他們要求要有自己的刑法,最終則因為刑法的自治讓民法也不得不設立一套給他們,導致類似國中之國的出現。

他們要求要有人身自由(農奴為根本問題),其次是移動自由,再來次特別法庭與刑法,並廢除商人最看重的稅的問題。城內也有自治團體,或本身就可以是一個城市的大小叫作「公社」(communio),是戰鬥組織也是維持社會治安的工具,也受到國王的支持拿來對付領地內的大地主(貴族),並自己擔任爭端的調解者,把自己的位置做高。這些城市會結合成一個社團(全城公會,universitas),故中世紀的城市本質是一個類似法人的集合體,而這樣的自治權其實也讓大地主得以徹底放手管理權力,而城市就得以自己成長。他們最後要落實的審判權的問題,由商人們組成的行會內部的規定,作為基礎,再來由於商業和城堡主的生計關係密切,因而城堡主(也就是每個城市主人)賦予基爾特(公會)成為非正式的公社管理機關,也就能夠彌補教會或是伯爵的無能。

至此,城市徹底長出來了,「城市的空氣使人自由」,在裡面只要能夠居住滿一年,農奴的身分就會變成自由,但是又演變出了一個社會問題是,商人開始展開兼併,讓城市裡的農地上的農人從農奴變為自由人的同時,轉換成自由地的租地農民,土地的性質從不具價值變成可以讓與、出售、出租、抵押的物品,使得農地開始變得更加完整。

城市也催生出了公共工程的預算需求,還有合理的稅收制度——主要來源於商人的利潤,用於建造醫院、購買通行許可;也發展出如何決定城市公共事務的會議。中世紀的城市民以自己的城市為驕傲,並自覺地獻身於公共事務。

13世紀時,城市越來越多,自由人也就變多,真正的農奴也快絕跡了,取而代之在歷史舞台的是城市內部的市民階級,一旦穩固也就象徵著農業的加洛琳真的完全被遺忘在歷史內,並加速了商業貿易的發展,市政會議也長出了三級制度的十四世紀傳統。

結論與心得

讀完這本書之後,對於中世紀中期的城市發展與商業貿易輪廓有很大的認識,得知這一本書的契機是來自於一個人的medium,不同於他的看法,我倒是發現他對於舊歐洲的貿易路線有很清楚的描述,這一點補足了《西元一千年》一書中講的東西向的貿易路線,從法國南邊往北邊運送奴隸,不正是意味著奴隸走海運或是陸運都可以進入法國;也提到了俄羅斯地區南邊的貿易導致西邊的經濟供給疲軟,這是放眼區域經濟才能夠談到的歷史現象。

當然書中對於細部的各城市的說明是欠缺的,但除非是單一國家或是市鎮的歷史,才有細緻談的可能性,作者明確拒絕討論單一城市的發展,或是給予過多篇幅,我想這完全不反駁於這本書要提供給讀者的訊息。

關於羅馬遺留下來的城市遺跡,沒有受到日耳曼人的摧毀反而透過「日耳曼人羅馬化」的論述來強調族群融合的文化保護,我認為是可能的,因為羅馬末期本來就有外籍蠻族傭兵,這些成為後來的墨洛溫王朝人民的半羅馬民,是受到拉丁文與羅馬傳來的希臘文的影響,而在語言上被影響卻還是保有著很大程度的日爾曼語言,習俗上也保有異教傳統,在中世紀的學校僅止於初級識字、教會學校,不過我不知道實際上教育是怎麼影響當時文化的。

他們確實沒有什麼理由破壞,但是也在這種文化融合的過程,將羅馬文明日耳曼化,我認為在這本書的幫助下,是能夠重建我們對於莊園的認識,以及提供一個更清楚的濾鏡看待中世紀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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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僅有簡體中文,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我閱讀的是2022年5月再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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